2021-2022学年春学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董世坤发布时间:2022-04-15浏览次数:446

2021-2022学年春学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启动2021-2022学年春学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工作,相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奖励标准、名额和基本条件

焦廷标奖学基金

5000/人,属于甲类奖学金

硕士1人、博士1
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;
2
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;
3
、学习刻苦认真,成绩优良;
4
、关心集体、团结同学、热心公益活动,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;

除奖学金设立机构提出的基本条件外,申请人还应符合学校、学院奖学金评审有关规定要求。根据《东南大学yh533388银河奖学金评审办法(试行)》,同一培养阶段,原则上学生至多可获得两次甲类奖学金;相邻的两个学期,学生至多获得一次甲类奖学金。


二、申报程序

1.  418日前,符合评定资格的研究生,根据《东南大学yh533388银河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(试行)》(附件1)要求进行自评,并提交附件2-1《东南大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(研究生用表)》(填写至导师意见)、附件2-2《学术创新能力评审表》、附件2-3《学生工作及社会实践类积分认定表》及科研成果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至班长处。(如无法递交纸质版,可提交亲笔签名的扫描件)

2.  422日前,学办指导班级进行积分认定(认定标准详见附件3),并在班级公示。

3.  427日前,根据需要组织公开答辩或通讯评审,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公示。

附件1:yh533388银河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(试行).doc

附件2-1:奖学金申请表(研究生用表).docx

附件2-2:学术创新能力评审表.docx

附件2-3:学生工作及实践类认定表.docx

附件3:评审计分标准.doc